发布时间:2023-03-01文章来源:VETS官网
各市(地)教育局,相关本科高校,各高等职业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:
按照教育部《关于在院校实施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试点方案》和《关于扩大1+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的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证书及院校范围
1. 已发布的首批至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2. 院校为应用型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不含技工学校)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1. 申报时间:3月1日至4月20日
各院校结合实际,确定申报的证书及规模,并完成线上填报
2.申报要求:
各院校应安排专人负责,通过平台完成本次申报工作(网址:https://vslc.ncb.edu.cn)。市、县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计划经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厅审核;普通本科院校、高职院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省厅审核。2022年未完成的考核计划,需重新申报列入2023年申报计划。
三、问题咨询
VETS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联络VETS黑龙江省负责人:
l 祖老师 18810135986(同微信),李老师 15168878056(同微信)
l 省“1+X”办公室:王博然 18846101998(同微信)2485779651@qq.com
l 《通知》原文下载: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1+X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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